中共菏澤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招才引智工作的指導意見
訪問次數:7666次 發布時間:2020-08-25
菏投委〔2020〕33號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工作會議精神、菏澤市委市政府招才引智重大部署舉措和2020年3月5日張新文書記在市國資委調研時的講話精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開展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深入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調整人才結構,以市場化、多元化手段做好干部員工管理工作,培育公司發展新動力,根據市國資委《關于進一步深化市管企業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菏國資〔2018〕47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市管企業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菏國資〔2020〕25號)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系統實際,對公司《關于加強人才招聘使用的意見》(菏投〔2017〕8號)及《關于規范招才引智工作的實施意見》(菏投委〔2019〕1號)合并修改,就規范公司系統招才引智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視察菏澤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落實新發展理念和“四個著力”“三個推進”, 準確把握新形勢下企業經營發展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樹立“抓人才就是抓核心競爭力”的理念,以提升企業經濟發展和技術、管理水平為突破口,實行剛性引才和柔性引智相結合,以深度開放、借智發展的思維打造人才集聚洼地,發揮招才引智在企業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強企戰略,為公司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公司系統業務發展方向,深入實施三項制度改革,在促進存量人才提質增效的同時,重點抓好系統內急需專業人才、高學歷、高職稱、高技能人才的引進,推動人才職業化、專業化,切實提高企業人才數量和質量,造就一批適應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經濟要求,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經營管理水平高、開拓能力強的高素質企業人才隊伍。
(三)工作原則
充分認識新形勢下發揮企業招才引智主體作用的重要意義,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牢固確立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地位,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基本原則;堅持“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工作原則,積極主動地引進、培育、用好人才;堅定不移地走人才驅動創新的路子,思想再解放、措施再加大,不斷拓展發展空間,全面提升核心競爭力,為實現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提供智力保障。
二、招引對象及激勵政策
所招引對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政治立場堅定,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熱愛國資國企事業;具有正確的業績觀,勇擔當,善作為,勤奮敬業,真抓實干,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職的身體素質。
結合公司系統實際,重點招引以下四種類型人才:
(一)中高級管理人才。根據各企業不同性質,對未來發展潛力較大或有較大節能降耗空間的企業,重點引進儲備科技創新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可以明確為企業中層(或相當于)及以上職務。
1.人才要求:在中型企業或同行業擔任過中層(或相當于)及以上管理職位,或在國家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含相當職級)及以上職位工作的管理人才。對具有豐富管理工作經驗、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符合公司崗位要求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有比較成功的經營管理案例的人才優先考慮。原則上年齡控制在45周歲以內,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2.激勵政策:享受企業中層及以上待遇(一般試用期1年);表現優秀或業績突出的,可取消試用期,并按規定提高職級待遇。注重以實際貢獻為評價標準,以價值創造為導向,對能夠獨立承擔企業業績目標的,可約定目標考核薪酬激勵辦法。
(二)專業技術人才。重點招收集團化管理急需和關鍵項目所需的質量管理、集團化協同管理、企業智能化管理、金融投資管理、財務管理、審計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人才、技術團隊帶頭人和各企業所需的產品研發型人才、新能源引領型人才、工程管理、財務管理、計算機類基礎性人才。
1.人才要求:具有經濟類、工程類、財會類、審計類等企業需要的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有多年相關工作經驗并在相關領域有突出技能可優先考慮。
2.激勵政策:對已實行技術級別工資的企業,執行相應的技術級別工資。對未實行技術級別工資的企業,執行企業中層正職(或相當于)及以上崗位工資待遇(享受對應崗位工資待遇后不再享受職稱補助)。對經企業綜合評價為表現特別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或被企業聘用為首席財務官、首席審計官、首席工程師的,經公司黨委批準后,可享受副總級崗位工資待遇。特殊情況下可實行協議工資,約定目標任務、考核及獎懲等相關內容。
(三)高技能人才。重點引進具有企業急需的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在公司需要的工作領域具有特殊專業技能表現的人才。
1.人才要求:具有電氣、制造、設計、人力資源等企業需要的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才,或具有多年相關工作經驗技能水平較高的專業人員。
2.激勵政策:企業可根據實際,設計高技能人才與職稱的對應補助標準,參照職稱補助標準發放技能補助。在企業內部建立技師評價考核制度,參照技術工資級別設立相應技能等級,對應相應待遇,一般應高于同級別行政人員工資標準,鼓勵技能人才比拼技能。企業可根據實際設立“資深技師”“首席技師”,最高享受副總級崗位工資待遇。對于表現優秀能享受副總級待遇的人才,應根據企業規模大小、人員多少、業務能力、貢獻多少、拓展情況等實際情況,按“一人一議、一事一議”的原則,經公司黨委批準后執行。
(四)高校畢業生。根據企業發展需要,重點招收國內外重點院校的優秀畢業生,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根據系統內不同企業性質、行業特點和對人才需求情況,在招引時分別制定不同人才待遇、條件,鼓勵有學歷的或高端人才向企業生產一線流動。
1.人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一定相關工作實踐經驗的往屆畢業生,特別急需的可放寬至普通??茖W歷。所學專業類別:具有理學類、工學類、管理學類、經濟學類、法學類、哲學類、藝術學類等公司系統高質量發展急需的相關專業。
2.激勵政策:對招引的一般院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可根據菏澤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人才獎勵政策,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或表現優秀的,可免除或縮短試用期,明確高一職級工資待遇。對“211”“985”或雙一流畢業生經過實際工作測評后,按本科、碩士、博士學歷分別對應主管級、中層副職級、中層正職級崗位工資待遇,對進入公司系統工作一年以上表現優秀的,經過競聘可安排合適崗位,明確相應職級,符合領導干部條件的可適時明確行政職務;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可以按“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的原則,經企業研究后,兌現高職級的崗位工資待遇,報公司黨群工作部備案,其中兌現副總級崗位工資待遇的,經公司黨委批準后執行。
以上四類重點招引對象,對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特殊專業技能或表現優異的,學歷、專業、年齡等要求可適當放寬,試用期、待遇和從業時限可雙方協商確定。對考取企業急需的執業證書的人員,企業可約定最低服務期后報銷考試費用,并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關于規范人才管理有關事項的規定》(菏投〔2019〕46號),參照市場水平給予一定補助。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探索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措施,開展企業員工持股試點等市場化的中長期激勵方式。
公司系統現有符合以上條件的人才,可根據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薪資標準,相關材料報黨群工作部審核、備案。
各企業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人才,可通過通報、表揚、記功、獎金、提升職級等形式給予獎勵。
除以上四類重點招引對象外,其他人才可根據企業需求情況,按相關規定招引。同時鼓勵企業采取人力資源外包、勞務派遣等靈活用工方式,不納入公司系統管理。
三、工作舉措
(一)搭建招才引智平臺。堅持推進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工作同步開展,在制定招商引資計劃的同時制定招才引智計劃,明確“雙招雙引”工作任務、責任分工,在洽談招商項目時,將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作為重要內容,同步“打包”引進,實現項目集聚人才、人才帶動項目。結合公司發展需要,建立人才引進目錄,招才引智郵箱(hztzfzjthr@163.com)常年對外公開,根據企業人才需求情況定期篩選,按規定程序招聘。積極組織系統企業赴高校和技能人才密集城市考察學習,參加招聘會、洽談會、交流會吸引人才。
(二)全面推行公開招聘制度。除應由出資人管理、國家政策性安置或依法產生管理崗位和涉密等特殊崗位需要外,新進員工一律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用。招聘信息通過市國資委、公司網站等官方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方案要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設置歧視性錄用條件,不降低條件定向招錄本企業員工親屬和其他利益關系人。擬錄用員工的有關信息通過市國資委、公司網站等官方網站公示,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把好員工 “入口關”。對錄用的人員按照勞動法律法規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圍繞勞動合同各項條款,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履行法定程序,確保員工管理合法合規,構建以崗位管理為基礎、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契約化、市場化用工管理機制。探索建立更加市場化的企業干部配備制度,對企業經理層人員逐步實行市場化、多元化選聘機制。
(三)加大招才引智投入。把招才引智作為企業發展的一項戰略任務來抓,進一步加大經營管理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對企業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經公司黨委批準,可單獨制定績效工資傾斜政策,將人才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為企業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提供經費保障。企業因臨時急需而未納入企業年度預算的上述四類人才引進支出,可以不納入企業當年度工資總額管理,在對企業綜合效益考核時,予以調整還原。
(四)加強企業內部人才培養力度。堅持“兩手抓”,在做好招才引智工作的同時,自力更生,抓好本企業人才的培養工作。要制定企業人才培訓計劃,針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在做好“傳幫帶”的同時,對年輕的重點培養的干部采取分層次、多形式、有計劃地開展專業、系統的培訓和定期考核比賽,提高業務能力并建立考核依據,從而提升經營管理人才的管理水平和職業素養。要按照公司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整體要求,重點培養專業人才的前瞻意識、戰略思維和創新能力,為企業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試行公司正部級管理人員交流輪崗或分批次下企業掛職鍛煉,提升干部綜合素質,激發干部隊伍活力,培養一支懂管理會經營的高素質管理隊伍,為公司培養、儲備后備領導力量。對公司新的項目平臺所需人才,可先在公司內部統一競爭選拔,缺少的部分再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
(五)完善人才使用和激勵機制。建立健全管理者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建立以工作實績為重點,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人才使用體系,做到因才配崗、人盡其才、位盡其用。企業中層副職以上領導崗位原則上實行一年的試用期。對于政治素質高、符合學歷條件、專業對口、在對口崗位工作兩年以上或有對口崗位中級以上職稱,表現優秀的人員,將培養、選拔到領導崗位;克服重資歷、年齡、“論資排輩”的用人傾向,作風懶散、不擔當、不作為的管理者,經考核不適宜擔任領導崗位的,不再聘任領導職務。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增強干部員工主動作為、勇于擔當的意識,增強企業活力和創新發展能力,增強菏投集團系統實現以質量和效益為中心的新型發展的決心和信心。
(六)打造校企合作產業鏈。對于企業急需的相關專業人才,可與國內高校合作,招收一定數量的畢業生。要定期選送一批專業人才赴高校等培訓基地參觀學習培訓,提高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完善在職人員繼續教育制度,鼓勵在職自學,選派有培養前途的職工去高校深造,約定最低服務年限。
四、招聘程序
1.各企業在每年年初要結合三項制度改革、定崗定員等情況,對本企業的崗位設置、人才需求進行科學合理的預測和評估,做好人力資源規劃,規范制作招聘方案(附招聘簡章和計劃,應符合菏國資黨〔2020〕18號、菏國資分配〔2017〕1號、菏人社〔2015〕38號等文件要求),于每年3月10日前,報公司黨群工作部。
2.公司黨群工作部負責綜合分析各企業招聘方案和計劃,根據市國資委有關要求,統一匯總整理后報市國資委備案,由市國資委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可同步采取網絡招聘、校園招聘、智聯招聘等多種方式進行。
3.對經考核進入面試的人員和最終擬聘用人員信息在市國資委網站等官方網站公示,接收社會監督。
4.公司黨群工作部負責綜合分析各企業年初招聘方案和計劃,當各企業人才需求量較大時,可由公司黨群工作部與菏澤菏投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聯合組織集中招聘活動,原則上集中招聘每年組織一次。
5.如因人才流失、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等特殊情況企業需招聘人才的,應先向黨群工作部申請,經公司、市國資委審核批準后,按規定程序自行招聘或根據招才引智郵箱對需求人才篩選情況進行招聘,并及時報備。
6.如遇人才流失嚴重、崗位空缺不及時補充將影響和限制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等緊急情況或公司系統特殊用工行業需常年對外招聘的,可及時向公司黨群工作部報送緊急招聘申請(寫明原因和能及時補充人才的措施),經公司黨委同意,并與市國資委溝通后,可簡化招聘、備案程序,由企業自行招聘,招聘結果及時報備。
未經批準進人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公司系統招才引智工作在公司黨委的領導下,成立招才引智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系統招才引智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查工作。
(二)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企業要高度重視招才引智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專門領導班子,層層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人,并結合企業實際,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及時報黨群工作部備案,確保公司系統“人才強企”戰略順利推進。
(三)強化服務保障。各企業要完善人才服務保障體系,營造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及時解決引進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制定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明確目標任務、重點領域和優先次序,確保相關政策補助資金得到落實。
(四)營造濃厚氛圍。各企業要利用多種媒體,廣泛宣傳本企業優秀人才先進典型事跡,宣傳公開招人、事業留人、情誼感人的做法,努力營造“招才引智”工作“拼干勁、比業績、曬亮點”的濃厚氛圍。
(五)加強督導考核。公司將各企業招才引智落實情況列入年底工作考核評議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加強工作調度,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督辦存在的問題,對招才引智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確保招才引智工作取得實效。
六、其它事項
1.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蛾P于加強人才招聘使用的意見》(菏投〔2017〕8號)及《關于規范招才引智工作的實施意見》(菏投委〔2019〕1號)同時廢止。
2.本意見由集團公司黨群工作部負責解釋。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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